小区投毒致9犬死亡,张某华被判4年,“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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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dfx 时间: 2025-12-30 18:3912月30日下午,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公诉案受害者之一李女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的张某华,确定没有上诉,“目前也已经超过最后上诉截止日”。
此前(12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一审宣判时,张某华当庭表示不服,称将上诉。宣判后,李女士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表示,除了将就民事部分判决上诉,还向公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抗诉。不过,12月18日,她们的刑事抗诉申请被朝阳区检察院驳回。
一审判决书显示,张某华因对小区内犬只向其电动三轮车撒尿,电动三轮车被犬只划损等情况不满,于2022年9月13日20时,在小区内将灭鼠药经鉴定含氟乙酸盐同煮熟切碎的鸡脖子于容器内混合,投在了快递柜及附近,容器扔到了小区的垃圾桶里,造成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当天身亡,2只经抢救后生还,还导致2只流浪猫死亡。后来在案发地又找到棕色固体和肉块,都检出了氟乙酸盐。张某华2022年9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近年来,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了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一审判决书称。
李女士介绍,一审判决支持了一部分民事赔偿诉求,但驳回了精神损失的请求。因不认同判决中对犬只价格认定标准,她们将就民事部分判决提出上诉。她的观点,是宠物作为司法定义具有特定特殊意义的伴侣动物,具有特殊特定意义的私有财产。
12月30日,李女士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还在等待民事部分上诉的进一步消息。
造成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当天身亡,2只经抢救后生还,还导致2只流浪猫死亡。
判的好!支持!四年都轻了
作者: 江大桥 时间: 2025-12-30 18:54
南京曾经有更狠的多的投毒,在世界史上也是遥遥领先。
喉吹安
作者: Copenhagen 时间: 2025-12-30 18:57
江大桥 发表于 2025-12-30 18:54
南京曾经有更狠的多的投毒,在世界史上也是遥遥领先。
喉吹安
汤山
作者: 怪盗一枝梅 时间: 2025-12-30 18:57
我家养猫,也是小区里面捡的小流浪,看不了这种新闻一点
我觉得四年判的太轻,但凡碰到这种虐待宠物的,我认为应该格杀勿论。
你可以不喜欢甚至讨厌,但不应该蓄意伤害
作者: 一叶知秋叶原 时间: 2025-12-30 19:03
怪盗一枝梅 发表于 2025-12-30 18:57
我家养猫,也是小区里面捡的小流浪,看不了这种新闻一点
我觉得四年判的太轻,但凡碰到这种虐待宠物的,我 ...
他判4年和虐待动物完全没有关系
只是因为他投放危险品
法律上的危险品是针对人类而言的
假设他投放的是一种仅对狗有害而对人无害的物质,那就不会判这个罪名
作者: 动态清您 时间: 2025-12-30 19:05
这哥们投的是强效的老鼠药,毒性强,如果他投专门针对猫狗的异烟肼,人类吃的没事的那种治肺结核的药,他一点事没有。
作者: 怪盗一枝梅 时间: 2025-12-30 19:20
一叶知秋叶原 发表于 2025-12-30 19:03
他判4年和虐待动物完全没有关系
只是因为他投放危险品
法律上的危险品是针对人类而言的
是的,这是之前网络上一部分分析的结论
但也有一些人认为毒鼠强这种东西,只能说是广义上的有毒有害物品,并且这个人都是投放在垃圾桶等地方,正常人是不会捡食的,目的很明显就是针对猫狗。另外很多农村地区也会投放,也有毒害毒死动物的事情,但几乎也没有负任何法律责任
所以单单说投放危险品针对人类这个角度,也不是太能站住脚。
主要是这件事闹的太大,激起很多动保人士的不满,甚至部分法律界人士的异议,所以这次才会特立独行的判了四年实刑,也可以说是维稳吧
只能说国内动保法这方面缺失太严重,很多道德伦丧且心理阴暗甚至变态的人通过虐杀动物来满足自己私欲并且可以钻法律空子不受到任何制裁。
作者: bwer 时间: 2025-12-30 19:33
投毒固然不对,但明显楼上几位对“小区内犬只向其电动三轮车撒尿,电动三轮车被犬只划损等情况”全部选择性失明。
作者: 路过洛阳沙漠 时间: 2025-12-30 19:45
怪盗一枝梅 发表于 2025-12-30 19:20
是的,这是之前网络上一部分分析的结论
但也有一些人认为毒鼠强这种东西,只能说是广义上的有毒有害物品 ...
是哎,现在圣母婊太多了
作者: 银蛇 时间: 2025-12-30 20:55
小区物业投毒流浪猫也是违法的吧
作者: 雷斯林 时间: 2025-12-30 21:10
我家养猫,也曾经是流浪猫。对于小区猫狗的问题看法是毒杀没意义,毒死了周边小区还是会来的。真心要解决问题要么提高素质垃圾桶盖好要么花点钱让物业勤快处理垃圾。否则什么绝育毒杀都是无聊的举措而已。
作者: 猫上天 时间: 2025-12-30 21:56
如果养猫狗的人自觉 那没什么说的 但是你们看看有几个是自觉的 我们家的狗不咬人 不随地大小便 呵呵
作者: 为梦燃烧 时间: 2025-12-30 21:58
一叶知秋叶原 发表于 2025-12-30 19:03
他判4年和虐待动物完全没有关系
只是因为他投放危险品
法律上的危险品是针对人类而言的
估计是的 如果扔了大量的巧克力估计就没事了 然后说是家里过期的巧克力
作者: SLSY 时间: 2025-12-30 22:10
一叶知秋叶原 发表于 2025-12-30 19:03
他判4年和虐待动物完全没有关系
只是因为他投放危险品
法律上的危险品是针对人类而言的
同意
如果因为宠物死亡判的就太重了
看来中国黄佐圣母心的人还不少,
爱动物可以,但坚决不能超越人类之上
反人类罪
作者: bartonj 时间: 2025-12-30 22:27
bwer 发表于 2025-12-30 19:33
投毒固然不对,但明显楼上几位对“小区内犬只向其电动三轮车撒尿,电动三轮车被犬只划损等情况”全部选择性 ...
完全正确,那几位动保人士都集体失明了,我是强烈反对不牵绳子的宠物的,最好全部赐死
作者: 虎子哥 时间: 2025-12-30 22:36
本帖最后由 虎子哥 于 2025-12-30 22:37 编辑
不反对养宠物,但是反对把宠物带到人群或者公共场所使无关人员或者不喜欢宠物的人被迫和宠物共处一地。你偷偷养,不使他人受任何影响(比如家里养个金鱼)还被投毒算是投毒者的错,否则就是你先有问题。另外,社会上的大量流浪宠物对无辜人员的骚扰和侵害也是加剧了一部分人的反感情绪,如果,只是假设:所有养宠物的强制登记,收取一笔费用以应对社会上流浪动物的处理以及伤人毁物的赔偿,不够了下一年度提高额度,拒绝登记或缴纳的轻者征信不良,重者刑事判刑,举报者得重奖且由被举报人支付;对于宠物死亡实行登记,定期排查,非正常死亡不报警登记或者遗弃、虐待直接判刑,且以上条款能执行到位,看看这些爱宠人士还能接受吗?还能对宠物保护之类的言行强烈支持吗?最后说一句:都是有钱闲的
作者: 嗯哼烦不烦 时间: 2025-12-30 22:45
怪盗一枝梅 发表于 2025-12-30 18:57
我家养猫,也是小区里面捡的小流浪,看不了这种新闻一点
我觉得四年判的太轻,但凡碰到这种虐待宠物的,我 ...
对对对,别人只可以不喜欢厌恶,你们可以肆意破幻公共空间绿地,污染环境制造噪音和恐惧。你们就这个破条件,非要在小区里养狗养猫满足自己控制私欲。有本事别制造噪音,不要随地大小便,不要惊吓到业主,那么我们无话可说
作者: 嗯哼烦不烦 时间: 2025-12-30 22:46
对对对,别人只可以不喜欢厌恶,你们可以肆意破幻公共空间绿地,污染环境制造噪音和恐惧。你们就这个破条件,非要在小区里养狗养猫满足自己控制私欲。有本事别制造噪音,不要随地大小便,不要惊吓到业主,那么我们无话可说
作者: ydg 时间: 2025-12-30 22:51
不太明白,放毒鼠强也会被判刑?
请的什么律师啊,就说为了毒老鼠的,有什么问题
作者: 怪盗一枝梅 时间: 2025-12-30 22:54
嗯哼烦不烦 发表于 2025-12-30 22:45
对对对,别人只可以不喜欢厌恶,你们可以肆意破幻公共空间绿地,污染环境制造噪音和恐惧。你们就这个破条 ...
我就奇怪了,你觉得什么人肆意破坏公共绿地,你可以投诉啊,再不行报j啊,你是个正常人吧,有手有脚有自己的脑子吧,这么简单的处理方式不会?
还有谁跟你讲在小区里养狗养猫?你家小区给随便养狗养猫?我养猫当然是满足我自己私欲,我在小区里养猫了?还是在你家小区养猫了?
我不回避确实有庞大的低素质养宠人群,让自己宠物随地大小便,制造噪音。这难道是动物的问题吗?这难道不是人的问题?你对于低素质的养宠人群不去横加制止,反而是把气撒到什么都不懂的猫狗身上。用人类独占社会优势的能力去虐杀低等或者弱势生物,那你跟chù sheng又有什么分别呢?
作者: laogeda 时间: 2025-12-31 00:59
我不赞成投毒,但是某些养狗的,在劳资车轮上撒尿,我还是想骂,mlgb
作者: 为尼 时间: 2025-12-31 07:17
垃圾人。 还冒充 精神病? 做事要 光棍点。
作者: 八个鸭卤 时间: 2025-12-31 07:25
江大桥 发表于 2025-12-30 18:54
南京曾经有更狠的多的投毒,在世界史上也是遥遥领先。
喉吹安
烧饼
作者: 独孤走天涯 时间: 2025-12-31 07:39
我认为国家应该制定相关可执行的法律法规。比如 ,养的动物都必须登记 ,并制作铭牌,相当于“身份证” ,铭牌必须和动物在一起,并置于醒目位置。 如果在公共场所发现没有铭牌并且没有被看管的动物, 一律以无主动物处置 。 有铭牌的动物 ,也必须栓绳 ,戴口套。 有铭牌的动物如果侵犯到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利益时 ,责任由动物主人承担 。
另,我想问一下, 如果这个投毒的人只投放毒物在自己的电动车上 ,并且人一直在附近看着这里(有视频证据) ,这种情况下,会不会算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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